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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该怎么办?
c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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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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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3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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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3年前从国内出来之前在一家公司做平面,当时给北京公交总公司做logo, 公司几个设计师每人出一两个方案,让公交的人评选,初稿做完以后我因为和公司有一点矛盾(是其它的事情),就在最后评选结果之前离开了公司,并且到欧洲学习。从此以后再没有和这个公司以及在那里工作的人有任何联系。3年以后我第一次回国,发现满大街跑的公交车上都有我设计的标志,因此我知道的设计的被选中了,虽然他们在旁边加了3道,但主体完全是我的设计。可是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公司是以谁的名义提交的这个设计,我也没有从中得到一分钱,还有我为另一家能源公司设计的logo也没有给我任何报酬。因为离开国内时间有些长,加上以前也不太懂这方面的规矩,不知道我做这样的设计是否应该有额外的报偿?我指的是除了基本的工资以外。这么长时间了,我应不应该向那家公司要这笔钱?希望各位前辈多多执教,帮我出出主意。谢了! :!:
love me tender, love me true, all my dreams fulfill, oh my darling I love you, and I always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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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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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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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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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说你在公司服务期间你所有创作的作品版权都归公司所有,只要你们存在雇佣关系。如果他们没有工资付除外。
至于你是不是应该从中拿到除工资以外的别的钱,那要看公司有没有许诺设计方案被选中有奖励
http://martax.jetphot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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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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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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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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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 你想讨到一个说法 很难 但值得鼓励!~
不过我觉得报酬是其次的 著作权才是最重要的~
应当唤醒大众的版权意识 这样才能刺激更多好作品的诞生!
爱摄影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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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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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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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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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的保护应该是50年的。你可以告他!保护设计师的权利,就是因为中国老是这样,设计师才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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