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刚开始看的时候还有点耐心,但是现在不好说
个人的一个小请求
1.裁判爷爷,我非常想要了解你这个人,有关你的博客或者QQ什么的,请给我!
不然你说什么都没说服力,说只是说,岂不闻"能者而得之"的道理,就好比带兵打仗.如果你自觉能够坐在"裁判"的位置
上,要让咱么这堆手下卖命的服你才能跟你走.你说的话相当有道理,但是我想请你不要把您的世界观强加在这个论坛之上,网络是自由的,即使自
由,但也有规则.我个人感觉你在玩弄规则的小把戏.像是西方世界基督的魔鬼,(当然只是个比方)说话是一套一套的,把别人套进去.迷惑别人.虽
然说抱有怀疑精神不是什么坏事,但是要把别人的心智当作是一种历练在这过程中不乏心智弱者会出现迷惑或者混乱.自然该淘汰的就被淘汰
你的眼光具有现实的意义.但是美好的东西也是因为不现实的想法而创造出来.太过于零度的观点不是很流行哦.
我感觉你的设计水平或者审美意识是上了一个档次
上到一个似乎可以做"裁判"的档次.裁判的意味是什么?
每个人的水平跟想法都不一样,似乎我在你身上发现了"不允许"的感觉,但还好你蛮有自制力,在你的作品还没横空出世之前,你已经够"低调"了
低调得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相信这世界上有潜力一说的.希望你真的明白我说这话的真正意思
2.我期待您的作品~
您的作品会在获奖名单上,自然我相信您是位设计人员而非策划人员.而非"文案"人员
当然设计为策划服务的是铁定实事,但您不否认平面设计也是一门艺术吧?我在您身上似乎感觉少了点艺术气息...而多了笔墨文章的书生腐气....
对论坛的不熟悉性.似乎你才对论坛这东西感到新鲜.
您还说过您逗刚毕业的小生,人往往在自我娱乐的时候得意忘形而最终忘记了初衷.不谈及政治,但我绝对不相信你会像:"弟弟不乖,哥哥是可以打骂弟弟的"这种XX心理的人吧~
关于这种人,看过<东京审判的人>应该都知道是什么人...在论坛里由于其规则我不得不说得隐讳,
我可能在映射,但是是不自觉的就会联想到...你不会怪我吧?
如果您能把逗新生的一种行为自圆其说的是一种类似激进的教育方式,我想您一定是煞非苦心,世界太多人为了不正当的行为而加上正当的理由.所谓杀一人乃狗熊也,杀万人者英雄也
我不见得这种行为非常的流行,所以觉得他不是很妥,对于你欣欣自得的把您过去的经历分享给大家,我很感激.
我还是崇拜你的,你社会责任感比我强很多,虽然我们创意总监经常"断言"我以后就是个义工...
其实说来说去就是一个问题
"互相尊敬",我的想法可能过于幼稚,我怀着美好的心情&美好的意愿来到这个论坛,我相信大家来参赛无论怀着什么目的.其最终都给设计这个领域作出了贡献
作出了贡献的人,都是可敬的.
非常抱歉,我在你身上感觉不到太多的尊敬,您带来的是一种自我的现实观,巴不得所有人都同意您的观点一样...而且说话之委婉达到一种境界,不乏有挑逗之意.可能我理解多有误
望赐教
我的言论到此为止~我请求禁止再谈论有关我这贴的一切相关内容
不再复言!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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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olosnowie 于 2007-8-29 17:3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