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21 10:30
nanshan.rd
浙江美术馆视觉形象(VI)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size=5]浙江美术馆是由政府全额投资设立并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纯公益性事业机构,作为浙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国家承担美术作品、美术文献征集、收藏、陈列、展示,并利用美术和美术馆资源开展教育推广、学术研究、对外交流和休闲服务的艺术博物馆。为加强形象建设,打造一流美术馆的品牌地位,特进行浙江美术馆VI设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外设计机构参与。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浙江美术馆视觉形象(VI)设计及VI手册、相关设计实物样品等。浙江美术馆主体标志、标准字体基础设计已完成。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委托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采购。
三、单位简介
浙江美术馆是浙江文化大省建设的标志性项目,列入省“十五”重点工程和“五大百亿”工程。馆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138号,毗邻西湖,工程建设投资3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计划明年上半年开馆运行。
建成后的浙江美术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坚持“立足浙江、面向全国,重在当代、兼顾历史”的立馆方向和“公益性、多元性、开放性”的学术宗旨,能够举办各类大型美术展览和其他艺术、学术活动,成为全国重要的美术活动基地和浙江省文化建设的标志性建筑。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设计类经营资质的公司、事务所等;
3、具有丰富的VI设计、导入和执行经验,有3个以上公益性单位或大型企事业单位VI设计项目的成功策划及实施案例;
4、主设计师具有丰富的VI设计、导入和执行经验,有相关VI设计项目的成功策划及实施案例;
5、其他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项目须知
1、在谈判前,谈判响应方须完成指定设计项目。
2、VI设计要体现浙江美术馆的功能定位和立馆宗旨,突出美术馆艺术气质和学术品位。强调可实施性及延展性,强化美术馆品牌形象的规范管理,成为对外交流、宣传推广的良好载体。
3、具有较强的创意性,风格鲜明。确保原创性,如有抄袭、侵权等行为由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设计方案经专家组技术评审通过的单位,除成交单位外,分别给予设计补偿6000元。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请关注近期浙江政府采购网([url]www.zjzfcg.gov.cn[/url])、浙江美术馆网站([url]www.zjam.org.cn[/url])。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571-86438221-8020,13067808903,传真:0571-86438219。
注:具体事项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浙江美术馆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