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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5 21:53 fape
转:大学生状告2010广州亚运会会徽设计者抄袭案

2010年广州亚运会会徽的设计归属权,从2006年11月26日会徽公开发布的第一天起,在没有停止过争议。最后公布的广州亚运会会徽与大学生黄子良的设计作品的相似,不仅引起了不少媒体的关注、网络上的讨论,更促使黄子良一纸诉状将张强、吴仲旻、第十六届亚运会组委会工作委员会告上了法庭。

[b][size=3]第一次版权纷争:师徒[/size][/b]

   [color=#009900]“2006年11月26日晚8时20分,中山纪念堂,灯光与烟花映衬,广州2010亚运会会徽揭开了面纱。[b]他[/b]与大会宣布的设计者、留着一头长发的[b]张强[/b]一起接受了音乐、礼花与掌声。第二天,在刚落幕的广州首届国际设计周展览上,张强同样站在这个平面设计师梦寐以求的荣誉标志旁,对领导、媒体与观众侃侃而谈。
    24岁的[/color][url=http://blog.sina.com.cn/shalalafish][b][color=#0000ff]吴仲旻[/color][/b][/url][color=#009900]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切。[u]这个面形棱角分明的青年,在线条柔美上升、造型酷似五羊与火炬、金红黑三色过渡辉映的标志面前一动不动的站了很久,然后哭了起来[/u]。[/color]”(摘自《南都周刊》)[url=http://shalalafish.blog.sohu.com/46119783.html][b]更多[/b][/url]

[attach]28912[/attach]
(左起为:张强、吴仲旻、李陈嘉、张毅)
    他,吴仲旻,这个24岁年轻设计师,张强曾经的学生,亚运会会徽设计四人组成员,对一家媒体说:哭,是因为觉得不公平。
    吴仲旻随后在博客里爆料:自己才是2010亚运会会徽的真正设计者。吴仲旻称自己对张强“仁至义尽”——向张强让出亚运会会徽的著作权,签下不公平的[url=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9a252d010009hk][b][color=#0000ff]协议[/color][/b][/url]。并公布了自己的设计手稿和原始方案。
(下图为网友公布的与吴仲旻的聊天截屏)
[attach]28913[/attach]


[size=3][b]又起波澜[/b]
[/size]
    我叫黄子良,现在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06年11月末,2010年广州亚运会会徽公布。当时我身边的同学、朋友、老师都好惊讶,先后告知我一件事——这个事就是亚运会会徽第一名的作品和我同年5月发表于动漫网游的作品(00077号)惊人的相似。很快,不少广州市民和网友也发现这个问题。请大家来支持我讨回公道!([color=#ff0000]2007年1月23日,番禺少年黄子良在自己的博客上写下上面的话[/color])  [url=http://blog.sina.com.cn/u/1272298040][b][color=#0000ff]>>>>黄子良博客[/color][/b][/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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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左:黄子良作品;中:张强创作的会徽;右:两个图案的重叠比较图[/b]


■[b]图形结构上分析:极其相似[/b]
    两个作品的整体形态上基本一致,整个形体的色彩混用及架构一致。再细看局部线条方向感,也是非常相似。创作思想都沿用了五羊雕像和火焰的蕴意。
■[b]创作时间上分析[/b]
    动漫的比赛征集时间是在2006年4月26日-2006年5月30日。我的作品参加了这次比赛并于2006年5月25日发表在[url=http://www.acgz.cn/zp_show.asp?zp_id=77][b][color=#0000ff]该网站[/color][/b][/url]上。而亚运会会徽的征集时间是2006年6月8日-2006年8月15日。且张强对媒体的说法则是他在征集期间的后期(八月份左右),开始会徽创作。所以从时间上看我的创作远远在为他们之前。


[table=95%][tr][td]    《番禺日报》记者对黄子良及其老师的独家专访还透露了一些立案前后鲜为人知的事情。   为什么被告为两个人:张强、吴仲旻?
  黄子良把张强、张毅、吴仲旻、李陈嘉四人列为被告。但是,由于原告必须在起诉状上向法院提供被告的住址,这成为黄子良头痛的一个问题。后经查询了解,张强的户口在广州,吴仲旻的户口在中山,而在查询广州地区的名字时发现,名叫张毅、李陈嘉的人实在太多,查找难度非常大,于是,黄子良只好放弃了对这两人的起诉。
    怎么保全证据?
  据黄子良说,教他产品设计的老师王宇有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了如指掌。王宇经过了解,查证黄子良所说属实后,立即叫他采取措施,在电脑上下载并打印他当初参加比赛和发在网上的作品,还到番禺区公证处和中山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td][/tr][/table]
[url=http://pyrb.dayoo.com/html/2007-03/13/content_23501907.htm][b]详细[/b][/url]

转自daqi.com

2007-8-17 05:46 可儿1号

版权问题大案,看看2007年这个是这样保护知识产权的.

2007-8-17 09:54 sanbo
关于类似师徒纷争的问题,在中国已经不只是第一次了,这是个在版权意识不健全和政治要求下的产物,随时时间和法律意识的健全,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的。

关于抄袭问题,就本案来讲,创意撞车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这个就要看法律的裁决了。

2007-8-17 12:31 yikuangyu
名利之争,害人不浅.希望相关法规不断健全.

2007-9-12 11:27 龙马精神
没悬念...:L !

2007-9-25 07:38 qq369510451
......

虚伪.......

2007-10-2 16:55 可儿1号
这个还没有结果吗,开庭后什么结果了

2007-10-10 13:10 广隶二世


那个张强太可恨了,设计对他来说还有什么意义呢?只是抄完了,然后再卖钱? 有意思吗?

2007-10-14 21:12 个又设计
---不过相对来讲,,张强设计的更简洁,也更美观,,不能说不是抄袭,但他们在这基础上是有些创作的,,,可能把原创没有表达出来的美给表达了出来,,黄子良也不要太生气,有时艺术也是这样,你没有作到的别人接着你的给你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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